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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在司机出车发生事故车主负什么责任

  一、出租车在司机出车发生事故车主负什么责任

  出租车营运属于风险行业,车主的出租行为属于经营行为,在享受收益的同时要承担风险,应对出租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车主和司机关于交通事故由司机承担责任的约定,只在他们双方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其他人。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租车在司机出车发生事故车主负什么责任

  解读:根据《道交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侵权责任,也应适用过错原则。

  在租赁、借用等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对侵权行为并无过错时,应由机动车的实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有故意隐瞒机动车存在事故隐患等过错时,对侵权结果的产生,该机动车的所有人实际上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此条规定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具体谁来陪?

  出租车司机的情况比较特殊,有可能是出租车公司聘用的,也有可能是个人买车而后登记到出租车公司下的,这些不同的情况下,出租车司机发生了交通事故该由谁来赔偿呢?

  对于出租车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的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是否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赔偿主体在实践中存在争议。笔者认为,认定出租车营运中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首先,应区分不同的营运方式,其次,应以运行控制、运行利益为标准来判断。

  1、客运出租车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分三种不同的经营方式:

  如果是出租公司雇佣出租车司机进行自主经营,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承包经营关系,赔偿责任主体应是承包者,发包方负连带责任;

  如果是租赁经营关系,出租者是否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笔者观点是基于作为出租方、发包方收取承包费、租金的行为,是运行利益的获得者,因此应作为赔偿主体。

  但有另外的观点认为,车辆的的承租人是车辆的实际支配者,同时是利益的直接归属方,此时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的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出租车系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公司名下。

  笔者认为: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其财产不足清偿时,不足部分由出租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车由司机个人所有,司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司机个人名下。

  笔者认为: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个人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出租车进行集中管理和服务的机构不承担责任。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