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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车险试行“互碰自赔”

  日前,河南濮阳市14家财产险公司共同签署了《濮阳市财产险公司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试行)》。为保证《试行办法》的有效可行,协会多次组织召开各财险公司理赔岗负责人专题会议,初步制定了草案提交财险专业委员会研究审议。

  《试行办法》要求:两车互碰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并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

  财险会员单位一致认为,《试行办法》的“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简化理赔流程,提高机动车简易交通事故理赔处理效率,提高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及客户满意度;二是缩短事故处理时间,缓解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有效提高城市道路通行;三是有效规避了同一事故多次骗赔行为的发生;四是避免客户在交警队事故处理中出现的评估价格过高情况,造成保险公司损失,维护了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会员单位办实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