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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

  近日,阳城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两项有效措施,优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法院受案、保险理赔的有机衔接,不但提高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率,而且有效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缩短了纠纷解决时间。

  调解委员会聘请两名人民法院已退职的审判法庭庭长、审判员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调解室与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合署办公,实现快速理赔。调解中,根据案情需要,保险公司可提前介入,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直接由保险理赔中心快速理赔,实现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直接对接。自今年7月份运作以来,调解委员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15起,调处13起,快速理赔10起,“院前受案”协助起诉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