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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要罚款了

  嘉兴全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达144万多辆,其中小型汽车保有量也突破了73万辆大关,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有可能给日趋饱和的城市道路交通“添堵”。昨天(10月8日)下午,市交警支队专门召开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推进会,明确了一套全新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车辆财产损失的,自行协商、撤离事故现场。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该规定从10月起开始在市区范围内实施。

  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将被罚200元

  据统计,去年,全市交警部门的接警量达到24万多次,平均每天的交通事故要超过600起。记者了解到,在这些事故中,有70%是小刮小蹭。其实,早在2008年,嘉兴对各方车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就实行了快速处理机制,并在市区先后建立了3个快速理赔服务中心,鼓励广大车主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选择快速理赔流程。

  然而,仍有不少车主因各种后顾之忧,不愿快速撤离现场。“怕遇上‘老赖’,以后说不清楚,还是等交警到了现场最靠谱”,这是许多不愿选择快速理赔机制车主的共同忧虑。

  那么,此次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过去相比有什么不同呢?“因城市治堵的需要,为减少因交通事故引起的道路拥堵,我们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原有的这套机制上做了一些调整。”市交警支队事故对策科科长房石峰表示,新机制对应的事故,原则上与之前的没有太大变化,依然针对责任明确、情节不太严重的车损小事故。但在处罚和事故处理流程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发生事故后,符合自行协商处理条件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用手机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固定事故的事实、损失和证据后,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自行协商。

  拒不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这里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都不愿意撤离,双方都将被罚;另一种是一方撤离,一方不愿撤,交警将对不愿撤的一方进行处罚。

  自行协商快速处理要注意哪些事项?

  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按三步进行操作。首先,各方当事人向各自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碰撞部位以及对方车牌号、交强险承保公司等事项,并从保险公司获取报案号;其次,认真填写《嘉兴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投保时发放,交警部门在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免费发放),当事人共同核对并签字后,各持一份;各方当事人相互交换联系方式后,可立即进入“服务中心”进行查勘定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相关材料,也可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约定24小时内同时到“服务中心”进行查勘定损。

  值得注意的是,在符合自行协商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中,遇到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灯、未按规定让行等7种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