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百科 > 男子肇事致1死1伤逃逸一天 回家妻子哭着劝其自首

男子肇事致1死1伤逃逸一天 回家妻子哭着劝其自首

  10月8日晚上郑州市BB路与AA路交叉口的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肇事司机逃逸。

  昨天上午,事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化名)来到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投案自首。李某称,事发后其在一座废弃的房子里躲了一天一夜,一直没合眼,回家后妻子哭着希望他能前去自首。

  讲述

  “看到绿灯就开过去

  可突然过来一辆三轮车”

  昨天下午,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的一名民警告诉媒体,10月8日晚上AA路与BB路交叉口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到案,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刑事拘留。

  昨天下午3点,在郑州市交巡警二大队,李某不时地走来走去,戴着手铐的双手和衣服上有点点血迹。

  李某说,9月7日晚上他去机场送朋友,一夜没睡,第二天精神也很差,事发当晚,因女儿成绩下降,妻子指责他没能好好照顾孩子,两人吵完后他心里很烦闷,就开车出去散心。

  “也是漫无目的地开,感觉比较疲劳,开到BB路与AA路交叉口时,看到还是绿灯就直接开了过去,可突然过来一辆三轮车,太紧急了,根本躲闪不及,就一下子撞上了。(对方)撞到挡风玻璃上又落下去,我知道坏事了。”

  撞人后,李某又向前开了约500米后停下。“这时有4个人过来让我停车,我怕围观的群众一起揍我,下车后给他们说‘别打我’。”

  “当晚没有喝酒

  群众可能是猜测”

  回想事故发生瞬间,李某仍十分害怕,“当时太紧张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抱着侥幸心理就想走,可也觉得不对,开了一会儿就停下了。当时撞了几个人也不清楚,头一直昏昏沉沉的。”

  说话时,李某的双手一直哆嗦,“太害怕了。”

  接过民警递过来的一支烟并点着火,李某平静了些。

  对于有围观群众称他当时身上有酒味并怀疑其酒驾,李某予以否认:“当晚没有喝酒,群众可能是猜测或凭感觉。”

  对于有目击者称当时他的车时速至少有100公里的说法,李某称:“当时时速有七八十公里。”

  躲藏

  他说自己在废弃的房子里躲了一天一夜

  李某被几名群众拦下后,在一处花坛上坐了10多分钟,随后再次离开现场。

  “知道逃逸不对,可实在太害怕了,心里慌慌的,就忍不住又走了。”李某解释说,他先坐上出租车,后又自己走了一段。“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就是不停地走,也分不清方向,后来看到一个正拆迁的空房子,就进去了。”

  车祸发生时,轿车的挡风玻璃破碎,有玻璃划伤李某头部,10月9日早上6点多,他来到附近一家诊所,花了三四元钱包扎了头部,但并没有缝针。

  李某的手机也在车祸后丢了,身上只剩十多元钱,其一直躲在这座废弃的房子里,“不敢出去,害怕别人认出来,害怕警察找过来,就在那儿躲着,又饥又渴,也根本睡不着。”

  “想了很多,不过越想越怕,不知道被撞的人怎么样了,要赔多少钱,自己担多少责任,不知道自己以后怎么办,不知道家里情况怎么样了,心里乱得很,压力也特别大。”李某说。

  决定

  在妻子的陪同下自首

  昨天凌晨2点左右,李某从废弃的房子中步行回到位于电厂路的家。

  李某说,此时才得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将近两小时里,妻子一直哭泣着劝说李某前去自首,“这两天妻子也一直很担心,她联系不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一直哭着说家里有老有小,以后咋办呢,老躲着也不是事儿。”

  10月9日,也有朋友在看到报道后向李某的妻子询问情况,希望他能自首。

  “我想来想去,决定第二天一早去自首。”他说。

  将近一天一夜没吃没喝,回到家后,李某终于喝上了一杯热茶。

  昨天早上7点多,李某的衣服也没来得及换,在妻子的陪同下自首。

  平静

  “自首之后心里踏实多了”

  昨天上午,在等待民警办理程序的间隙,李某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从事故发生到前来自首的30多个小时里,他一直没合眼。“自首之后心里踏实多了,现在就等民警的处理结果,不管什么结果都要面对,也不会再逃避了,心里也平静多了。”

  对于受害者家人,李某连声道歉,“我对不起他们,给他们带来了伤害,希望能好好协商赔偿问题,获得他们的原谅。”

  自2006年左右来郑州,李某的母亲一直在老家周口,“老娘年龄大了,肯定不敢让她知道,得瞒着。家里两个孩子还在读中学,也不敢告诉孩子。”

  说到这儿李某突然沉默了下,“孩子早晚也会知道,就想着慢慢告诉他们,希望他们能好好学习,遵纪守法,在家跟妈妈好好生活,听妈妈的话。”

  李某在郑州做生意,妻子一直操持家务,事故发生后妻子也经常在家里哭,“我对不起妻子,希望她能好好照顾这个家,我以后一定加倍报答她。”

  说着说着,李某声音哽咽起来,继而长时间地埋头痛哭。

  民警称,昨天下午2点左右已经带领李某前去指认现场,接下来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