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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雪上霜 法律援助来帮忙

  今年8月中旬,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的法律援助申请。申请人袁某珍,系一起交通事故死者陈某的妻子,家境十分贫寒,经历了丧夫之痛的袁某,希望通过经济上的补偿来弥补自己的痛苦,遂到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因本案涉及生命权,宜宾县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视,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具体了解,立即为申请人办理了援助相关手续,并指派双龙法律工作者梁建强承办此案,并及时与凤仪乡司法所联系,请其协助。

  根据宜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本事故生效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载,林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事故形成的原因;死者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也是导致本事故的原因。林某、陈某承担本事故同等责任,本案另一受害者李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不承担事故责任。深入了解案情后,法律工作者梁建强与凤仪乡司法所所长赵民刚建议申请人争取和解,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多次与对方当事人联系,做思想工作,并结合本案事实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依据,为其做出了一份调解方案,但因各种原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梁建强与赵民刚并没有放弃,找来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做工作。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2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林某赔偿死者方29.5万,赔偿李某19.5万。经法律工作者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原本水火不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再次彰显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