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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货车惹的祸

  24日,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省政府调查组召开专门会议,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初步认定了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是:2014年12月13日2时13分,驾驶人李艳棚驾驶豫LG7218(豫LC968挂)半挂货车(核定载质量34吨,实际装载56.01吨,超载65%)沿粤赣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至30KM+300M路段,碰撞并挤压前方遇事故等候通行的2台小型汽车和3台大货车;碰撞挤压过程中,粤BTQ653小型汽车受豫LG7218(豫LC968挂)半挂货车前部碰撞推移,燃油箱脱落、供油管断裂溢出的汽油,被损坏的电线搭铁产生的火花点燃首先起火燃烧,并蔓延致豫LG7218半挂牵引车等5辆车起火燃烧,造成12人死亡、3人受伤,6车及车上货物不同程度损毁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证实,驾驶人李艳棚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且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超载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夜间和行经下坡路段时车速过快,且不注意路面情况,遇事时采取措施不当,是导致该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粤赣高速公路河源和平路段“12·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