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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且不配合理赔怎么办?

  找法网网友咨询:发生交通事故,他主责,我次责。现在问题是,我修车10000多,他修车900多,保险同为平安保险公司,修车发票现在我们各自持有。他现在各种理由不配合赔付,要求我去他所在城市理赔,并且从发生事故到现在,没有一点歉意。现在更是将他的材料给他朋友让我去他朋友所在城市去理赔,遇到这样的情况,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外地处理了,并且对他不信任。

  河南洲冠律师事务所 陈洪东律师 回复 :若有责任的一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车主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河南未来律师事务所 李大贺律师 回复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维权。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相关知识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之后保险公司内勤会根据客户提供的汽车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确认保险标的再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然后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查勘定损

  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理算复核  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审批

  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赔付结案

  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