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安全百科 >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伤残的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伤残的如何赔偿

  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二、交通事故伤残的如何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人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