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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无力赔偿,受害者该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明明是对方的全责,却碰上不肯认责、不愿赔偿的主。遇到这种情况,绝大多数驾驶员都会束手无策。交警来给大伙支招,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代位赔偿”维护自身利益,不用再与“老赖”纠缠。

  首先要了解“代位赔偿”(又称“代位追偿”),简单来说就是由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维修费然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例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代位赔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

  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车主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受理申请。

  五种情况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1、对方车辆无保险,对方不赔付可以先由自己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甚至“人间消失”;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代位赔偿”流程:

  提交材料: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信息。

  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

  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