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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把赔偿降到最低?

  行车的时候,出现剐蹭什么的再正常不过了。很多新手遇见这种情况就慌了。这时候别慌,想要把损失降到最低,应该保持冷静!好好喝对方协商解决。

  要想最大程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对自己造成的损失,工作就不能单单做在发生事故以后。如今机动车商业保险越来越发达,有车一族在平日就应多了解一些适合自己爱车的保险。我们都知道,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额十分有限,如果你撞倒的受害人损害严重,不一定能全额赔偿,这时投保一份较大保额的“商业三者险”就能发挥很大效用。

  至于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调解协商”处理,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各有利弊。协商处理可以迅速化解纠纷,立即解决争议问题,这种处理对于赔偿额是否绝对公平不多关心,追求的是“省得麻烦”。如果进入诉讼,原、被告双方的主张都能得到充分表达,具体的赔偿数额也将全部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基本能做到既弥补受害人损失,又防止“天价赔偿”,但同时,法律诉讼的普遍弊端也客观存在,打官司的双方都将投入一定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当事人对这一点也应注意。

  最后,赔付时要注意以下3点: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在与当事人达成协议时一定要通知保险公司,即确定保险数额应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双方签订的协议对保险公司不产生约束力。另外,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往往为了免除刑事责任而积极赔偿甚至多赔以征得对方当事人的谅解,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赔偿以外的损失的。

  2、一定要注意与对方协商好“精神抚慰赔偿金”的金额,这一项赔付金额标准相对模糊,弹性很大,不能让对方无限放大(太夸张的赔偿数额,法律也不会支持,放心)。由于保险公司对此项目都有一定的数额限制,建议与对方协商缩小至保险公司认可的范围内,或者建议加大其他项目的赔付以换取该项目的缩减。

  3、无论死亡赔偿还是伤残赔偿,保险公司对同一事件的理赔都是一次性的,若事后受害人再追加赔偿金,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所以,如果是伤残的话,切记不能省事,要按足各自相应省份的伤残赔偿要求,计算好全部的项目。如能与对方签订“不再事后追究追加”的约定,会更有保障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