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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保险公司赔偿吗?

  针对强制险也即交强险而言,如果出现肇事司机逃逸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会免除赔偿或是减轻赔偿,我们先看交强险免赔和减赔的条件:

  一、交强险完全免赔

  作为国家强制机动车投保的险种,无论是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保险公司都得赔偿,唯一交强险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之规定为: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非受害第三人故意的交通事故损害,交强险都将在被保险机动车有责或是无责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

  二、交强险减赔

  交强险是可以少赔偿的,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之规定,当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情形时,保险公司只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有权追偿事实上意味着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但是对被保险人来说是减赔甚至在成功追偿后最终是不承担赔偿义务的。

  综上来看,逃逸不是保险公司(交强险)不予赔偿的原因所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依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