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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时限

  1. 只有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才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种要求;2. 如果用人单位并未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之内,对于劳动者或他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受理部门

  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局。

  需要的材料

  1. 正式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并填写);2. 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提供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为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询打印);3. 首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复印件;4.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5.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6. 如申请由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提出,还须提交申请人与工伤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籍证明(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经典案例

  胡某系某企业职工。2014年5月31日,在工作时,胡某不慎摔伤头部,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同年12月14日,胡某在住院治疗期间不慎摔倒导致脾破裂。

  事后,胡某以工伤住院治疗期间摔伤为由,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不予认定。胡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胡某为工伤的决定。

  交通事故律师分析:本案中,胡某确实因工伤住院治疗,但其住院期间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场所,也没有从事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意外摔伤并非基于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可的决定,是合理的。

  交通事故工伤残认定的种种限制,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