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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交警一起交通事故两份责任认定书 称笔误所致

4年前的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一个人的命运,原是三亚一家知名酒店工程部经理的钱叶青因交通事故“由家里的‘顶梁柱’变成了累赘”。更为倒霉的是,当他向肇事者索赔时,三亚交警部门一年内竟作出两份肇事车牌号不同的责任认定书,无论哪一份认定书肇事车号均对不上,但这些仍不影响该车顺利开出三亚交警事故部门的大门。无奈之下,钱叶青将错就错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6月20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事发一场事故致工程部经理成残疾人

2004年1月12日1时30分,王维新驾驶一辆宝马525型小轿车从三亚榆林农贸市场往三亚市内方向行驶,在榆林农贸市场门口左转弯时,与钱叶青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钱叶青右腿胫排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10级伤残。

钱叶青说,他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出事前他在大东海一家知名酒店任工程部经理,出事时,钱叶青的女儿刚刚出生几个月。出事后,钱叶青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此后,他经历了4年多的漫长治疗,工作丢掉了。在此期间,王维新没有支付给钱叶青生活费用,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后就再也不管不问。出事至今,钱叶青共花了近三万元医疗费,如果计算中医、护理、误工等费用,钱叶青4年来损失十多万元。

蹊跷交警出两份不同车号责任认定书

三亚市交警支队于2004年6月15日作出174号责任认定书称,经调查取证分析,讨论后认定王维新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2004年8月26日,钱叶青将肇事车主及司机告上法院,经查,肇事车号与车型不符,车主基本情况不详,无法送达诉讼材料,钱叶青向事故科调取肇事车及司机原始资料时,三亚交警支队事故科却给他一本与责任认定书不相关的车号为琼006775行车证。无奈之下,钱叶青只好申请法院中止案件审理,向三亚纪委举报。

2005年3月28日,三亚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在没有声明2004年6月15日174号责任认定书作废的情况下,作出与174号责任认定书雷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唯一不同的是车号由琼006775改为琼A06775,车主仍是海口市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对钱叶青的质疑,三亚交警部门表示这是笔误造成的,并再次作出没有改变认定结果责任认定书,王维新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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