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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济南即将实施交通事故“快处”新办法和以往比有哪些变化?

记者 刘云鹤

《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新办法有怎样的实施背景?和以往相比又有哪些新变化?

轻微交通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量57%

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时有发生

近年来,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的不断增加,截至2022年10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67.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348.6万人,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压力日益增大。“根据我们的统计,济南市轻微交通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量的57%,由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拥堵问题时有发生。”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一级高级警长赵洪铭介绍,为破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已成为我市缓解道路拥堵、方便群众的必然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道路交通事故线上处理和理赔线上服务成为事故快处的新模式,快速撤场、快速理赔、远程认定、远程定损,让“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也成为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必然趋势。

记者梳理发现,济南早在2008年5月就在全省率先推出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此后分别于2014年、2015年进行了2次修订,快处限额由车损2000元扩大到5000元。

“自快处办法实施以来,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方便群众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赵洪铭说。

取消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限制

时间和区域也调整了

《新办法》中,比较受车主关注的就是车损限额扩大,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的元限制。这也意味着,以后是否可以快处快赔的判断不再看重车损。

车损限额方面,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徐晓东告诉记者,车辆可以移动的所有车损事故均适用,取消了以往单方车损5000元的限制。自“降保费、增保额”车辆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普通家用轿车购买100万以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比例已达到85%以上,鉴于这个条件,取消了快处车损限额。

另外,《新办法》中,对区域、时段分别进行了扩大和延长。区域由凤凰路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以北,二环北路以南范围,扩大至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道路。时段由7:00-20:00延长为7:00-21:00。

《新办法》对流程进行了简化,当事人可不报警,拍照后撤离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按照流程快处。

在线理赔方面,可以通过”山东人保财险”、”平安好车主”等保险公司公众号或APP,实现远程定损、理赔,也可通过保险报案电话,在保险勘查员的远程指导下,传输事故信息,开展理赔。

在线定责方面,需要确定责任的,当事人或保险勘查员通过交管12123上传信息,交警部门后台确认后即生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电子文本)。济南交警目前已经赋权全市500多名保险勘查员和保险协理员“交管12123”处理权限,建立了警保联动服务机制,保障事故在线定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