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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法院:赔偿款秒到账,安心过大年!

#法院工作动态#【扶绥法院:赔偿款秒到账,安心过大年!】

虎年春节马上到来,扶绥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民生持续发力,1月27日在线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当事人当庭履行赔偿款,收到赔偿款的赵某在线上对法官连声道谢。

2021年3月25日,何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扶绥县的乡道上行驶与赵某的皮卡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的皮卡车破损严重,经扶绥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为何某全责。后赵某的皮卡车由何某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送厂维修,维修时间达半年以上,期间赵某无法用车,双方经多次协商,未能就交通损失达成一致协议,于是赵某将何某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赔偿其皮卡车维修期间的交通损失费14 480元。

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李泠满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了解到,临近春节,因赵某是外地人,其表示要赶回老家过年,开庭当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何某对赵某的诉讼请求也有很大的异议,认为赵某要求赔偿的天数和计算标准都与实际不符,属漫天要价,情绪非常激动。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李法官决定运用云上法庭在线审理此案,解决了赵某不能到庭的忧虑,并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在庭上达成调解,何某当庭通过微信向赵某支付了赔偿款4 500元。赵某激动的说:“我以为我来不了法院开庭,这件事要拖到过年后才能解决了,没想今天就拿到了赔偿款,法院太给力了,终于可以安心过大年,感谢法官!”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扶绥法院全面推行线上诉讼服务,充分运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线上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信息化便民举措,引导人民群众主动选择线上诉讼服务,解决群众因疫情带来的线下诉讼不便,为群众生命健康及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韦慧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