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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扬眉一男子骑摩托车撞上电线杆受伤,却被判危险驾驶罪?

崇义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撞上电线杆受伤

却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听着有点冤?其实不然!

来源:崇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崇义县男子骑摩托车撞上电线杆受伤,却被判危险驾驶罪?

老杨,崇义县扬眉镇人,平日素有饮酒习惯

有事没事都喜欢喝上两杯

这不大中午的他就拉着朋友去餐馆找“快活”了

6月30日 某餐馆,下午14:00左右

脸上铺着两片,粉红“小云朵”的老杨

骑上心爱的小摩托回家了

(注:无证驾驶)

当行至扬眉镇华坪村角下组时

老杨顿感不适

约半个小时后,一起喝酒的朋友途径此地

“我那海量的兄弟呢?”

“怎么车翻在路边了?”

他不知道此刻的杨某已经被送至医院了

经鉴定:老杨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9mg/100ml,构成醉酒驾车。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老杨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明:老杨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崇义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经社区矫正中心社会调查评估,对被告人杨某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

法庭综合量刑情节,以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本案中杨某的酒驾行为,虽然只造成自己受伤的后果,但本质上却是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危险驾驶,害人害己

希望大家都都能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