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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以来安徽省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通报

  二季度以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5起,分别是:

  4月9日合肥市肥东县境内G329国道发生一起死亡5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4月9日8时50分许,杨某驾驶皖M5C***号大型普通客车由定远县出发,沿G32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肥东县境内795KM+150M处时,发生车辆侧翻,造成5人死亡,3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4月29日六安市金安区境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4月29日6时25分许,在六安市金安区长江路与新业路一交叉路口处,一辆皖NQ5***号轿车,与一辆皖NAL***号大货车发生相撞,造成小轿车上1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

  5月11日黄山市黟县境内县道033线发生一起死亡3人事故

  2019年5月11日15时45分许,南京市驾驶人张某某驾驶苏A6V***小型越野客车,沿柯红线由洪星往宏潭方向行驶至黟县境内县道033线23KM+730M处时,该车偏离方向行驶到道路左侧坠入石栏杆水库内,造成3人当场死亡。

  5月20日合肥市肥东县境内G312线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5月20日8时38分许,龚某驾驶皖AB7***/皖A4***挂号重型半挂车沿肥东县G312线由东向西行驶至496KM+450M处时,与行驶至此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上3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5月22日芜湖市繁昌县境内X042线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5月22日12时20分许,在芜湖市繁昌县X042线10KM+400M处,贺某某驾驶的皖BH6***号小型轿车与严生发驾驶的皖B34***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上2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郑重提醒,暑期即将到来,以旅游为主的自驾车出行和学生客运流量将大幅攀升,重点旅游城市、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为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制定了周密的安保方案。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1、农忙时节,安全第一。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等车辆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隐患多、危害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违法搭乘或使用这类车辆载人,发现此类情况请主动拒绝和劝阻。

  2、时值仲夏,日照强、气温高,请勿在车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驾车出行前请注意对轮胎、制动、空调、冷却液、油路电路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3、假期如果选择公路客运出行,应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不要乘坐私营“黑大巴”、“黑包车”。

  4、长途自驾出行,要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长假首尾出行高峰。旅途过程中合理安排作息,不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

  5、夏季气温较高,车内温度随日光暴晒会迅速上升,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儿童单独留在车内,高温、缺氧环境会威胁孩子生命安全。

  6、驾车出行,切勿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也不可给儿童使用成人安全带,应根据儿童的年龄、身高、体重,选择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并将其安装在后排。

  7、高速公路出行的朋友,切勿占用应急车道,要提前熟悉行驶路线,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留出充裕时间,驾车时保持心态平和,不超员、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酒后开车。

  8、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关注公安交管部门的安全提示和道路通行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