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荣誉:曹建军会面临什么处罚?参考一下“高晓松醉驾案”
在《警察荣誉》第26集中,曹建军因酒后肇事逃逸而遭到拘留,脱警服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除此之外,很多观众都很关心,曹建军会面临着什么样的处罚?
高晓松醉驾案
事后有律师对此案进行了解读,高晓松之所以会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主要有两点原因。
其一肇事现场处于繁华地段, 路面上车辆、行人不断,加之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四车追尾、三人受伤。
其二高晓松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已达到醉酒认定标准的3倍以上,这种情况不属于可以宣告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范围。
换而言之,高晓松的行为可以定义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判处拘役六个月是从重处罚。
曹建军的案子
有了参照之后,再来看曹建军的案子,单论酒后肇事。是否会顶格判处,主要取决于曹建军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因为王守一已经说过没有人员伤亡。相关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关键看曹建军达没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到了基本上是要拘役了。没到的话便只是罚款,要是之前没有酒后驾车的前科,甚至不必拘留。
至于肇事逃逸的处罚,同样要看是否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一般一次性扣除驾驶证12分,同时还要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以及15日以下拘留。前文已经说过了,整个案件中没有出现人员伤亡,因而曹建军大概率也不会为此受到特别严厉的处罚。
接下来就要看,怎么去认定曹建军作为公职人员违法以及从交警队逃走的行为了,是否属于情节恶劣。一旦被定性为情节恶劣,无疑是要从重处罚了,但最高量刑不太可能超过一年。
综上所述,曹建军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并未造成重大事故,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要面临的处罚,远没有一些网友所说的那么严重,重点是要离开警察的队伍了。
结语
至于《警察荣誉》中为什么要安排这样一个角色,个人的理解是这样的,曹建军让人不自觉想到了《人世间》中的周秉义。只是某一方面比较相像,在周秉昆误杀骆士宾之后,很多人都希望周秉义能够出面保一下自己的亲弟弟。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周秉义没有答应,选择了袖手旁观。周秉义此举不仅剧中的人物不理解,连不少观众也大呼失望,由此可见“走后门”的观念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很多人都存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心思,只要身边有人掌握了权力,下意识便会冒出了搞特权的念头。
曹建军的处境比周秉义还要尴尬,一直遭受岳母的白眼,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姐夫上了失信名单,岳母居然要求曹建军出面解决,解决不了便冷嘲热讽。这也是“走后门”的观念在作祟,点出了许多公职人员的困扰,如何在复杂的人际关注中坚守原则。有的时候真的是进退维谷,怎么做都会有人来戳你的脊梁骨,着实是太难了。
所以有的人妥协了,有的人灰心了,能坚持到底的人值得社会大众的认可。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