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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老人驾驶无牌三轮车转弯被撞翻

#邯郸交巡警事##非标电动车专项治理# 【无证老人驾驶无牌三轮车转弯被撞翻】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认为骑行电动三轮车不需要驾驶证,但实际上这也属于机动车范畴,所以驾驶这些车辆都需要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存在很大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021年3月9日16时11分,殷某驾驶“名爵牌”冀D号小型轿车,沿茶柳线由南向北行驶至96公里600米处(石村路口)时,与同向行驶向西转弯的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殷某不按规定超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殷某不按规定超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殷某的违法过错行为比张某的违法过错行为对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作用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殷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邯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勿无证驾车或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驾驶电动三轮车时记得佩戴安全头盔,以保障自身和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