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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再次酒驾被查,还辩称“中午喝的酒也算吗?”

#一线微观#【男子再次酒驾被查,还辩称“中午喝的酒也算吗?”】3月10日凌晨1时18分许,桥隧交警杏林大桥中队民警贾天河、谢东生带队在杏林大桥原收费站广场处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闽DV8***的小车驾驶人林某经过多次筛查均显示其有酒驾嫌疑。不过,林某仍坚称晚上与朋友聚餐席间喝的是饮料,绝对没有喝酒,但是其中午在家喝了点啤酒,还辩称“难道中午喝的酒也算?” 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林某的呼气值为52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原来林某所称的中午实际上是前一天下午15至16时许,此时距离其喝酒还不足12小时。经系统查询,民警还发现林某曾于2020年5月26日因酒驾被湖里交警查处,如今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林某除了面临罚款,还将依法受到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蜀黍提醒:酒后多长时间能开车因人而异,既与人本身分解酒精速度有关,还与饮酒量和酒精浓度有关。大家一定要注意酒精还没代谢完一定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