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行车勿大意,走路莫心急

行车勿大意,走路莫心急

#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行车勿大意,走路莫心急】2022年02月20日10时20分许,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W4XXX的小型轿车,由南部县城幸福路至南部县城晓霞路方向行驶,行至南部县城新华路与金洞路交叉路口时,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郑某某相撞,造成行人郑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杨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

当事人杨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郑某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