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酒后醉驾又顶风作案 一民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酒后醉驾又顶风作案 一民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乐山#【酒后醉驾又顶风作案 一民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三千元】12月17日,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酒后驾驶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据悉,被告人刘某系四川省某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4月15日晚(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刘某驾驶小轿车与女网友见面,二人在某烧烤店吃宵夜并饮酒后各自离去。刘某酒后驾车往隆汉高速荣县南收费站方向行驶,准备经高速公路回家。

刘某驾车行驶至荣县南收费站进站口被高速交警查获。被查获时,刘某当场向交警表明身份,并编造多种理由套近乎,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当晚23点20分,高速交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44mg/100ml。

高速交警当即将刘某带至荣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刘某以“想去厕所”“想喝水”等理由拒不配合抽血,后被多名高速交警制服后强制抽血。经鉴定,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记者 宋宇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