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幼童横穿道路被撞 家长驾驶人同担责

幼童横穿道路被撞 家长驾驶人同担责

#灯城视角##守法知礼平安行# 【幼童横穿道路被撞 家长驾驶人同担责】11月8日18时许,吴某驾驶川C7***9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荣县小井沟水库往保华镇街道方向行驶,行至Y022白礼路21公里300米路段时,将横穿道路的幼童唐某撞倒,造成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此起事故中,行人与摩托车均存在过错,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公安交警提示:驾驶人行经农村道路时,应降低车速,注意观察,谨慎驾驶;学龄前儿童通过道路时,应由监护人带领,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