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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次日送娃上学,晚上酒驾回家,结果……

#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进行时# 【为次日送娃上学,晚上酒驾回家,结果……】

11月15日22时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民警周顺洋、辅警周庆在富源路七星大酒店路段设卡开展酒醉驾查处时,查获一酒驾司机。

当晚22时20分许,一辆灰色轿车徐徐朝卡点驶来,民警周庆上前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立即要求驾驶人熄火并交出车钥匙,同时对驾驶人进行了初测,发现该名女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周顺洋、周庆将女驾驶人带至警车旁做进一步测试。

经检测,驾驶人李某酒精呼吸式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后经民警询问得知,李某在卡点附近聚会,吃饭的地方到家距离不到500米,为方便第二天开车送小孩上学,所以把车开到家楼下,想到现在天气冷了,又下起了雨,交警不一定上班,才铤而走险,才会在饮酒后依然选择驾车回家,刚开出300米左右行驶至富源路七星大酒店掉头处被交警查获。

执勤民警按照法律规定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李某驾驶证,并告知驾驶人相关处理程序,李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到近期不能开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后悔不已,并当场承诺今后再也不喝酒后开车了。

(图文:贵阳交警南明分局 张红杰 /编辑:付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