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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8 、9 、10月因严重交通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公布

#大气渭南#【渭南8 、9 、10月因严重交通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公布】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及驾驶人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渭南公安交警对酒驾醉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违法案例和2021年8 ,9,10月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名单进行公布,以强化警示教育。

案例一:

2021年11月6日0时22分,尚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E6***F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西二环华城路十字北10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尚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58.1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尚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2021年10 月9 日 23 时 2 分,贺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 A2***P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白水县四马路中段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白水交警拦下,经检测,贺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90.2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贺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2021年11月5日21时许,张某某驾驶一辆车牌为陕VK***5的轻型封闭式货车,沿华州区新秦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新秦路白杨村村口时,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华州交警查获,经检测,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2mg/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张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8月1日- 2021年10月31日,渭南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412人,其中终生禁驾4人,醉驾338人。具体名单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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