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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尽干荒唐事:吃饭不付钱、醉驾、冲卡

#酒驾入刑十周年# 【酒后尽干荒唐事:吃饭不付钱、醉驾、冲卡】9月16日凌晨,泾县。交警接群众报警:四个人在宁国某农家乐吃完饭没有结账,酒后驾驶两辆白色SUV往皖南川藏线泾县六道弯方向行驶。联合汀溪派出所设卡,驾驶人王某冲卡。凌晨1时许,泾县交警将两车成功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郭某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血检结果为131mg/100ml。王某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血检结果为114mg/100ml。均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两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