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 【减量控大】“五大曝光”...
更新时间: 2020-07-02 23:36 热度: 938°

【减量控大】“五大曝光” 一盔一带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2020年07月02日12时46分,张高某驾驶陕AF*****号新能源小型越野客车由北向东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杜甫川二桥南公路处左转弯时,与由西向东张某某骑行的陕J*****号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二轮电动车骑行人及乘坐人董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张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红绿灯路口时,未按照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成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张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高某、董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