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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驶”不得,我们可不收“小费”

#一线微观#【酒驾“驶”不得,我们可不收“小费”】6月13日晚20时47分许,民警在麻安高速随州南收费站开展#夏季夜查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在对一辆“荣威”牌小型汽车检查时,发现该车司机金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检测结果为55mg/100ml,金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当场对其开具了法律文书、扣留了金某驾驶证并拖移了车辆!为躲避罚款,金某悄悄将千元现金放在送其回家的警车座位上,执勤的警员发现后立刻向带班领导报告,之后民警当场清点金额后对现金登记保存。6月15日上午,金某被传唤至该大队接受了处罚,民警当面退还了金某的现金,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金某意识到错误说:“违法了做什么都逃避不了处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一盔一带##减量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