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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一支公司被指不履行车祸赔付金,回应称资金周转困难

近日,浙江吕先生向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www.thepaper.cn/consumersComplaint.jsp)反映称,其岳父梁为民(化名)在2019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中造成了颅脑损伤并致其精神障碍,经鉴定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在与肇事方刘某协商一致后,由刘某的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进行赔付。当事双方于今年3月23日签订了《人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后,但该保险公司一直未能履行赔付事宜。

阳光保险一支公司被指不履行车祸赔付金,回应称资金周转困难

3月签订的《人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6月19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人伤部主管陈浩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目前公司因为周转困难,没有赔偿的资金,具体何时履行赔付要等上级领导通知。

根据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4月19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为伤者梁为民垫付了一万元医疗费。且经过初步调查,刘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此次事故中负有同等事故责任。

手术出院后,梁为民的性格发生了巨大转变,脾气变得暴躁。吕先生说,岳父出院后情绪极不稳定,很容易发脾气,经常头晕头痛,且记忆力下降。

阳光保险一支公司被指不履行车祸赔付金,回应称资金周转困难

司法鉴定评定梁为民为十级伤残。

然而距离签订赔偿协议书过去了三个月,梁为民仍旧没有收到这笔赔偿款。

“阳光财险那边的主管4月份通知说5月中旬可以拿到赔款,到了5月,又说6月中旬可以拿到赔款,现在再问就说不敢保证了。”吕先生说,自签订《人伤一次性赔偿协议书》后,自己多次联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但至今没有拿到赔偿款,也没有给出确切的赔付时间。

对此,6月19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公司人伤部主管陈浩回应澎湃新闻称,目前因为公司资金困难,没有多余的资产,暂时不能进行赔付,并称整个义务地区其他的案子也都没有进行赔付。

“我们协议书已经签过了,只是履行慢一点,是多少金额最后肯定会赔付的。”对于具体赔付时间,他表示要等领导通知才能打款,还无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