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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一场车祸之后家庭陷入困境 随县检察司法救助雪中送炭

“谢谢,谢谢你们。”在随县检察院举办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结束后,依法获得司法救助的张某的母亲激动地向承办检察官道谢。

6月16日上午,随县检察院举办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对两起依职权开展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张某的案件就是其中之一。

2012年10月,时年12岁的张某在上学途中,被何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撞成十级伤残。2013年9月,随县法院判决何某赔偿张某因交通事故所致经济损失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何某未对张某进行赔偿,且至今下落不明。随县法院在执行中未查询到何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18年9月裁定终结执行,赔偿款至今未执行到位。

因本次交通事故,张某身体残疾,自此辍学在家,长期精神不稳定,需服药治疗,无法正常劳动和独立生活。其母无业,负责照料张某,且自身患病需服药治疗。全家仅靠其父务工年收入2万元和农田补贴维持,生活十分困难。

随县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积极开展走访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控申部门讨论认为,张某因案致贫,生活困难,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和范围,建议对其进行救助。随后,承办检察官引导张某及其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听证会上,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一致同意对张某拟救助22132.35元。

“这是一场让人倍感温暖的听证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希望这次司法救助能够帮助这一家人走出困境。”人民监督员王定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