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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酒驾出车祸 车主未投保亦担责

江某酒后驾驶江某志所有的未投保交强险的二轮摩托车撞伤朱某,朱某遂将江某、江某志诉至法院,要求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依法判决江某、江某志连带赔偿朱某经济损失20280.91元。

另查明,摩托车登记所有人为江某志,逾期未检验,未投保有交强险。

朱某因索赔损失未果,遂将江某、江某志诉至港北法院,要求二人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20280.91元。

法理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