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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亲戚齐上阵,3人上演醉驾“顶包”戏码均被诉

酒后驾车本来就是犯罪行为,而发生交通事故后,醉驾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竟然自导自演,让员工和亲戚一起,上演一出“顶包大戏”。然而,把戏再精彩,醉驾者还是落入法网,而参与其中的“演员”们,也难逃法律制裁。

货车司机李某某拉开小轿车车门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他发现,车上的四人都喝了酒。驾驶员潘某甲与后座上的两人下车后,分别开始打电话。于是货车司机李某某也打电话报警。

员工、亲戚齐上阵,3人上演醉驾“顶包”戏码均被诉

过了10多分钟,警察来到现场。这时一名刚到现场的黑衣男子康某某跟民警说车是他开的,原本坐在正驾驶后座上的一名中年男子潘某乙为了帮自己的侄子潘某甲,也说康某某是驾驶员,原来的驾驶员潘某甲却不知所踪。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当晚潘某甲一行四人在饭馆喝完酒后,潘某甲酒后驾车追尾了货车。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后,潘某甲打电话给自己公司员工康某某,让他尽快赶到事故现场承认是自己驾驶的小轿车。康某某不敢怠慢,马不停蹄地赶往现场。

之后,民警将康某某、潘某乙与货车司机李某某带回警局作进一步调查。回警局的路上,货车司机李某某突然发现,真正驾驶小轿车的潘某甲站在事故现场不远的路边。他意识到康某某自认驾驶员的行为实则是替潘某甲顶包的。于是,将自己掌握的情况全部告诉民警,真正的驾驶员潘某甲被抓获。

经鉴定,被告人潘某甲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5毫克/毫升,属醉酒驾驶。而涉嫌帮助潘某甲掩盖醉驾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的康某某与潘某乙同样被民警抓获。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潘某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后指使他人作伪证,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康某某在明知潘某甲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况下作假证明包庇,潘某乙为帮助潘某甲掩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做虚假证词,分别应当以包庇罪、伪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三人分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