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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阿姨车祸去世,百万赔偿款全进了老公的账户,老母亲不干了

去年3月13日,杭州绍兴路上,一声尖刺的刹车声,正在清扫路面的51岁环保工人邓阿姨被一辆小车撞倒。因伤势过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没想到,百来万的死亡赔偿金,在距离杭州1700公里之外四川阆中的阿姨老家,掀起轩然大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又节外生枝……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说,这起案件的处理,法理之外尤见人心。

死亡赔偿金统统打进了女婿的账户

今年3月,拱墅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卢霞收到一份申请执行书,申请人是一位七旬阿婆李某,老人是邓阿姨的母亲。

邓阿姨不幸去世后,经调解肇事车主共赔付死亡赔偿金等127万元。当时这笔钱,统统打进了丈夫侯某的账户。

这引发了巨大的家庭矛盾。

李老太告了女婿,女儿的死亡赔偿金我也有份继承的。

去年11月,拱墅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候某向李老太支付28.5万元。

今年3月老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正是这28.5万元。

女婿没给。

保洁阿姨车祸去世,百万赔偿款全进了老公的账户,老母亲不干了

多方执行动足脑筋

3月11日执行立案。

法官卢霞迅速展开多方调查。

首先,从申请执行材料中她查阅,丈母娘和女婿的继承纠纷不止拱墅法院这一起官司。

在四川阆中市的法院,李老太也同样告了女婿侯某,是要求分割女儿的其他遗产。那个官司里,侯某有两笔款项被冻结,卢霞和四川阆中的承办法官联系上,几经辗转,那边冻结的约12万元直接从四川阆中扣划到拱墅法院,先支付给了李某。

至此,法院几经查询,发现侯某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据李老太说,这巨额赔偿金被侯某转移。

依据生效判决应该支付给李老太的款项应有28.5万元,已执行掉12万元,那还余16.5万元。

卢霞法官在四处寻找执行线索时突然了解到,省慈善总会、人寿保险公司单位有可能会对在杭工作的环卫工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经进一步核实,果然有针对邓阿姨的三份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保险金合计共有28万元,受益人均是法定受益人,即母亲李老太、丈夫侯某和女儿小侯三人。因为家庭纠纷,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去保险公司办理领款手续,这三笔款项已在保险公司搁置一年无法出款。

按照法律规定,在这笔保险金中,侯某享有保险金28万元中的三分之一的份额,那就又有9.3万元了。

横生枝节,先把小舅子的钱还我

当时正值疫情期间,卢霞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以及电话反复沟通,苦口婆心。

终于,连邓阿姨女儿小侯都提出,自愿将自己的一份赔偿金给父亲侯某,作为执行款支付给外婆李老太。

这样一来,李老太申请执行的28万余元眼看就能全部到位了。

没想到,又冒出了一个新问题,侯某突然提出,当年小舅子,也就是李老太的儿子曾向自己借款7000元,没有借条,钱是自己在工地的血汗钱,希望一并处理。

为了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全面化解矛盾,包括并非执行范围内的7000元借款事项,卢霞再度展开细致的调查和处理。

5月12日,卢霞召集保险公司、李老太的代理人(就是小舅子)和侯某到法院执行局,经过一番认真细致的加减乘除,将保险公司的这三笔“老大难”给双方计算得清清楚楚,当场办结保险公司的领款手续。双方都表示心服口服,把不愉快的“旧账”就此翻篇。

5月19日,四川阆中的李老太终于收到杭州拱墅区法院的全部执行款。

卢霞长吁一口气,案子终于执结,但是对于死去的邓阿姨来说,生者间的和睦相处和亲情守望才是对她最大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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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赔偿金违约金……近年来涉老案件日益增加,通州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生活艰难的老人捡亲友家的“落儿”,工人帮她搬柜子时却受伤,赔偿金怎么出?老爷子买房之后百般找茬拒不收房,希望让对方交不了房,自己再索讨违约金,案子怎么判?9旬老人诉古稀之年的子女支付赡养费,五六位高龄人士在庭上吵成一锅粥,这个案子怎么审?近两年来,通州法院受理的涉老案件日益增加。无论是祸从天降型的车祸、公共场所摔伤,惜命爱财型的遭遇金融、保健诈骗,还是劳动保障型的返聘争端、工伤赔偿,家事纠纷型的遗产、继承,审判所需的专业化水平日益提高。据通州法院发布的消息,今年,通州法院为了应对涉老诉讼多发,采取了成立老年维权合议庭等多种方式,以保障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开辟涉老诉讼绿色通道

通州法院芦玉杰法官介绍说,老年人来到法院诉讼,从立案、庭前准备到开庭,和其他案件都有显著不同。“赡养类案件里,往往老人会来了又来,反复提起诉讼。在庭上,很多老年人说不清楚自己的诉求,又没有举证的能力,自己又急又气,说的内容、提交的证据,形成不了法庭能认可的事实。”芦玉杰法官说,很多案子表面上看是经济上的纠纷,但其实是老人对亲情的渴望。

据介绍,为了让老年人在诉讼中尽可能方便、省事、快捷、低门槛,通州法院对行动不便,无法来院参加诉讼的老年人,开辟了涉老年人诉讼绿色通道,采取了上门送达、上门询问、调查等措施。针对有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采取减免诉讼费、公告费等措施,帮助老年人顺利诉讼。在执行阶段,设立了案款发放绿色通道。今年,法院还成立了老年维权合议庭,重点审理疑难复杂的涉老年人案件。在家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穿插着引入优良家风教育,加大调解力度,修复亲情。目前,在各类涉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这一系列措施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

老人“捡落儿”工人帮搬运受伤 怎么赔?

通州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宝荣是老年维权合议庭的主力法官。她告诉记者,每逢涉老案件开庭,对法官最大的要求就是“耐心倾听”。“老人倾诉的欲望经常会特别强烈,可是倾诉的东西经常离题万里,并不是法庭需要的,法官就得经常帮助他们总结,总结完了,还要耐心跟老人确认。”

数月前,郑老人因遭遇索赔在庭上声泪俱下的时候,不知情的人可能会以为她摊上了数额巨大的官司,但事实是,帮她搬柜子的工人在工作时受伤,向她索赔7000元。

王宝荣说,被告郑老人的亲友家装修,一个带玻璃门的大柜子不要了,郑老人“捡落儿”,找了一家短途货运公司帮着运回自己家。结果在搬运过程中玻璃门脱落,严重划伤了司机的脸。郑老人垫付了600元急诊费用后,再不出钱。对方无奈,将她告上法庭。

“老人在庭上说得很清楚,她雇司机来就是开车,没说让他帮着搬运,所以事情和她无关。但是据在案证据和法庭的了解,其实原因也非常简单:心疼钱。她只付了运费,等司机来了,再用一番‘来都来了,帮忙搭把手就得’的话劝说司机,但是万万没想到,出事故了。”王法官说,对普通成年人案件来说,案情非常简单,根据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宣判即可,但是在这起涉老案里,情况确实大为不同。

“她为什么不愿掏钱?从庭前和庭上的接触看,她的经济条件确实不好,大概是真的掏不出这几千元的赔偿。”王法官说,在全部案件的受理、审判过程中,全程由她一人奔波,如果真的完全依照责任划分,判决她承担全部赔偿,非但原告极有可能最后拿不到赔偿,被告的晚年生活还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变故。

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切实的利害关系,最终调解以“郑老人赔偿1000元”结案。“即使到了这个时候,老太太还是哭着掏的钱。”王法官坦承,也许有人会认为这种案子法院就是在“和稀泥”,但是一线的司法人员会知道,公正的审理工作是要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了几千元,让一位老人的晚年生活陷入困境,绝非立法、司法的本意。

老人百般找茬拒收房想讨违约金 怎么判?

不吵也不闹,冷静而固执,面对案件中的这种老年当事人,法官们远比面对郑老人们更头疼——但凡是他们自己认准的,哪怕法律法规明文全摆在面前,说理释法讲得清清楚楚,也会选择不信不理。凡是遇到这种情况,案件几乎没有调解的余地。

今年夏天,王宝荣法官审理的另一起案件中,购房人叶老先生支付了房款并完成过户后,突然不收房了。他起诉说,房屋没有达到交房标准。但是看了诉状,法官也惊讶了。原告认为的没达到交房标准的缘由是:房间有灯泡不亮、房门外的电表箱少了一个盖、窗外小区里有垃圾……叶老人认为,对方违约了,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

“开庭前我去了这个房子,房子的卖家已经按照叶老人的要求,把诉状里提到的问题都解决了,连小区里的垃圾都雇人清扫了,但原告就是不收房。”王宝荣说,这样的案子其实颇有代表性,部分老年人的诉讼,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的要求并不合理,但是老人头脑中有一套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价值观,而且不断自我强化,法官用尽了各种手段,打比方、举例子,把法律用语转化成最通俗的语言,试图能让老人听进去,告诉他“您脑子里想象的道理,和法庭上的道理不是一回事”,但往往这些努力全白费。“有时候,在庭上会清晰地感觉到老年当事人在虚假陈述,但这时也不能像一般开庭,直截了当地进行训诫,法庭需要威严,法官却无法疾言厉色地对待老年人,威慑的同时,也得讲究技巧和方法,太考验人了。”

王法官说:“这起案子我判原告败诉,他马上上诉了。庭上和庭后的释法、讲解,没能起到效果。”

9旬老人告古稀子女支付赡养费 怎么审?

据通州法院统计,近几年间,涉老赡养案件逐步减少,案件背后大多是老人和部分子女的家庭矛盾、感情纠纷。

王宝荣法官说,在今年审理的一起赡养案里,原告老太太九十多岁,被她状告的子女们也都六七十岁了。老人跟着一个孩子生活,另外三个子女支付赡养费。但他们的家庭矛盾特别严重,有的子女说,老人有退休金,有房租收入,“她挣得比我都多,我凭什么给她钱?”大家各执一词。

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此案最后得到了顺利的裁决,但是在此类案件之中,法官们更多的努力是要去修复原被告之间已经势如水火的关系。

通州法院和区民政局、妇联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主动到社区、养老院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重点讲解社会保障、赡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及老年人应当享受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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