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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三轮车载人 查!!

#五大曝光行动##交通安全# 【农用三轮车载人 查!!】6月2日17时09分,河曲大队办案中心一组民警在巡大线1KM处查处一起拖拉机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发现一辆拖拉机上坐着中年妇女和老人后,民警立即拦停车辆,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秦某某及其乘坐人员讲解了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极易发生的后果,要求其将乘车人转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后,民警对查处的三轮车喷涂了“严禁载人”的警句。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法对秦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6月5日上午,神池大队义井中队在新堡村附近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一辆载数名工人的农用三轮车经过此处时,民警急忙将此车拦下,驾驶人还声称有急事,民警首先让车上的乘客安全下车,对驾驶人耐心讲解驾驶农用三轮车时应遵守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指出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使驾驶人深受教育。通过现场教育后,民警对农用三轮车两侧喷涂“严禁载人”警示标语,并要求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还要求驾驶人写下三轮车违法载人保证书,做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杜绝三轮车违法载人。交警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