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两教练员被吊销驾照,一个酒驾一个醉驾!
更新时间: 2020-06-06 15:14 热度: 828°
酒驾、醉驾在交通法规里是不可触碰的“禁区”,身为驾校的教练员,自然对这个法规烂熟于心,知道酒驾、醉驾带来的严重后果,也知道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但还是有个别教练员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被吊销驾照。
案例一:酒驾
5月13日21时13分左右,弥勒市某驾校小车教练员蒙某饮酒后驾驶云G***学号牌教练车在锦屏路红烟路路口路段被弥勒交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为78mg/100ml。
弥勒
案例二:醉驾
6月05日20时47分左右,弥勒市某驾校小车教练员保某饮酒后驾驶云G***学号牌教练车在王炽路路口路段被弥勒交警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为196mg/100ml。
弥勒
醉驾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