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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沉迷网络小说酿车祸 肇事逃逸仍在看手机

广西新闻网贵港5月29日讯(通讯员 谢琴美 白岩)近日,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事发时,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员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民警在调查中发现,电动车驾驶员因为沉迷网络小说,在事发前及逃离现场过程中都在低头看手机。5月26日,交警部门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民警介绍,5月17日18时16分许,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江南中学红绿灯路口,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处置。

在现场,民警只见一辆黑色女装摩托车倒在红绿灯东侧人行道上,地上散落着一些车辆零部件,一名头部受伤的女子带着2名儿童坐在一旁。经询问得知,受伤女子曾某系摩托车驾驶员。事发时,她驾驶摩托车搭载2名儿童沿人行横道由南往北横过道路,不料一辆电动车由港南路往江南大道方向驶来,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曾某及孩子连人带车倒在路上,因曾某并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在磕碰间受伤流血,2名儿童所幸并无大碍。事发后,电动车驾驶员径直离开现场。

民警随即展开事故调查和追逃工作,一方面根据群众提供的肇事逃逸电动车车牌号码联系车主,结果发现群众提供线索有误;另一方面调取事发前后沿路监控视频排查,清晰看到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往江南小镇方向离开,期间在大松石路段附近停车约30分钟。民警注意到,在整个行驶轨迹中,这名男子均处在单手驾驶,低头看手机的状态。

民警判断,电动车驾驶员很可能在大松石路段附近工作或办事,随即赶往其电动车停靠位置周边展开调查。在一家手机店中,商铺老板一眼认出监控抓拍照片中的电动车驾驶员正是他新招来的员工刘某,日常负责送货给客户。“他特别爱看网络小说,什么时候都拿着手机低头看,我批评了他几次,依然不改。”商铺老板说。

民警随即联系刘某到大队接受调查。经查,刘某承认驾驶电动车发生事故后,认为对方没有大碍就径直离开现场的事实。

5月26日,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刘某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规定,且在行驶过程中低头玩手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其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存在严重过错。摩托车驾驶人曾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车未在规定车道内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原因。经综合分析,依法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