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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花季女孩搭建“生命之桥”

鲁网5月27日讯5月27日下午,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启动基金垫付“绿色通道”,快速审核审批,将8.5万元“救命钱”交到了事故伤者李某某父亲手中,为花季少女搭建起了“生命之桥”。

5月8日22时许,19岁高中女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与一辆轿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当晚被送往淄博市淄川区医院抢救。在医院李某某被诊断为弥漫性颅脑损伤,一直处于重度昏迷状态。李某某的母亲没有工作,父亲是一家水泥企业普通职工。突如其来的车祸,让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而每天八、九千元的医疗费,更是让孩子的父母愁上加愁。一边是拮据的家庭条件,一边是昏迷不醒的爱女,孩子的父母身陷两难境地,苦苦支撑。

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李某某情况的淄川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站立即启动救助程序,本着“应救尽救,扶危助困”的基本工作原则,决不能让事故伤者因为抢救资金不到位而延误治疗。救助站工作人员在对案件初步情况进行了解后,积极向上级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进行了汇报,市级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在最短的时间内确保了8.5万元救命钱及时到帐。此外,在“救助金”还未批复到位之前,淄川区医院作为淄川区唯一一家被淄博市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指定的绿色通道定点医院,认真履行交通事故救治协议,抓住有利先机,对事故伤者进行了全力救治,目前,伤者李某某已由重症监护室转至普通病房治疗,身体状况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李某某父母身上的压力减轻了不少。(通讯员 张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