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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男子酒醉逆行上高速 发生惨烈车祸当场死亡|宁德车祸

原标题:醉酒!夜骑自行车!上高速!逆向行驶! 宁德福安一男子用生命为错误买单!

男子醉酒夜间骑自行车上高速,逆行被撞身亡,责任谁来担?近日福安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宁德男子酒醉逆行上高速 发生惨烈车祸当场死亡

经查明,去年5月份,魏某喝醉酒骑着自行车进入了宁上高速公路A道逆向行驶,中途与杨某的轿车对向碰撞,造成魏某当场死亡。事发后,当年6月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三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魏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魏某与杨某之间的责任问题双方已另行解决。而本案魏某亲属状告的是某高速公司,其认为该高速公司未及时制止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入高速公路,作为负有该法定职责的高速公司工作人员却没有依法履行该法定职责,具有民事法律上的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福安法院受理此案后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本案中,高速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责任,综合本案事实及各方过错程度,遂确定高速公司承担10%责任。至此,此案才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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