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车祸全家生计陷入困境 陕西清涧检察院发放3.5万救助金|陕西车祸
更新时间: 2020-05-14 14:46 热度: 409°
“感谢检察院的救助,我老公买药有钱了,我儿子上学有钱了,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我是一名农村妇女,不会说话,这面锦旗是我们全家对检察官的诚信感谢,您一定要收下!”2019年12月2日中午,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王某某的妻子赶到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将锦旗交到主管诉讼监督部的杨春鸣副检察长手中,以感谢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对他们一家的司法救助。
12月3日,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通报事件详情。据介绍,该案源于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张某某无证驾驶无牌重型自卸货车与被害人王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碰撞,并在肇事后逃离,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且胳膊截肢,光医药费就花了十几万。出事后,由于被告人张某某无经济能力,所以无法给予被害人王某某任何赔偿。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院了解到,被害人一家生活十分可能,其本人因车祸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两个孩子都在上学,老人眼睛失明后还有照顾儿子,全家只能靠妻子吴某某一个女人在本地工程上做饭维持生计。清涧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向刑事检察部了解案情并审查后认为,被害人王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元,缓解其家庭生活困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