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深圳南山3死6伤车祸肇事司机被批捕
更新时间: 2020-05-05 12:20 热度: 510°
文/羊城派记者 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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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5·16”南山大道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楠批准逮捕。
5月16日19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楠驾驶粤BJ8Q62号沃尔沃小型越野客车,沿南山区南山大道北往南方向行驶至创业路口时,驾驶车辆向登良路口加速直行,以每小时64公里的车速行驶了450余米(该路段限速每小时60公里),撞向路口南侧路中间安全岛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人群后,又与相对方向静止等候信号灯通行的两辆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等严重后果。
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楠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依法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符合逮捕条件,因而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 | 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