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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酒驾、未带驾驶证、无证案例曝光:

五一假期,右玉交警“白+黑”守护群众出行出游交通畅通,严查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一盔一带”,严防交通事故。

酒驾案例1:5月1日20时34分,赵某饮酒驾驶晋F****2小型汽车在邮政岗南200米处被外环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23mg/100ml)。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案例2:5月1日20时00分,朱某饮酒驾驶晋B****0小型汽车在邮政岗100米处被县城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59mg/100ml)。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案例3:5月1日21时22分,王某饮酒驾驶晋F****8小型汽车在虎山线64KM米处被董半川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21mg/100ml)。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未带驾驶证案例4:5月1日21时36分,乔某饮酒驾驶晋F****6小型普通客车在虎山线33KM米处被特勤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68mg/100ml),且未带驾驶证。罚款1200元、记13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无证案例5:5月1日22时12分,张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邮政岗南200米处被外环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77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为无证驾驶,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1300元的处罚。

酒驾、无证案例6:5月3日15时20分,刘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牛心路口100米处被县城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64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为无证驾驶,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1300元的处罚。

酒驾案例7:5月3日21时01分,廖某饮酒驾驶晋B****0小型面包车在民福南路100处被县城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40mg/100ml)。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案例9:5月3日20时13分,姚某饮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玉林东街200米处被哑别岭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40mg/100ml),且经公安网查询,驾驶证为扣留状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姚某作出罚款1200元的处罚。

酒驾案例10:5月4日21时09分,胡某饮酒驾驶晋F****8轻型普通货车在玉羊西岗500处被县城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78mg/100ml)。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无证案例11:5月4日21时15分,郝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在玉羊西岗500米处被县城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呼气含量检验结果为59mg/100ml),经公安网查询为无证驾驶,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13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