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祸新闻 > 司机注意!你以为“隔夜酒”没事?小心大清早也会醉驾

司机注意!你以为“隔夜酒”没事?小心大清早也会醉驾

五一小长假来了,小编掐指一算,在这期间,大家的朋友聚会一定不会少,约上三五好友啤酒小龙虾来个一醉方休那也是常事。不过,第二天还要开车的朋友可要注意了,你体内的酒精也许没有代谢干净,此时开车也可能属于饮酒驾车或酒后驾车,甚至会出现醉酒驾车,这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隔夜酒”。

日前,柯桥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醉酒驾车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的一天晚上,家住柯桥的杨某某应邀前往表弟家吃饭,从晚上8点吃到10点多,这期间杨某某喝了四瓶啤酒,然后他就回家休息了。

第二天清晨7点,杨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从单位出发,然而驶出厂门口不远,即与同向前方停靠道路右侧的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造成车主周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某立即驾车逃逸,随后被周某某的丈夫追赶和堵截后,返回事故现场。

没过多久,救护车和交警就赶到了现场。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杨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杨某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日前,柯桥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驾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那么喝酒后多久才能开车?

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酒精在人体消散的时间为10-20小时,饮酒之后24小时再开车是比较科学的。有时候喝酒后第二天生理上没有反应了,但酒精依旧在身体内没排干净。

检察官提醒

现在很多司机可以做到当天喝酒不开车,却走进了“隔夜酒”的误区。根据法律规定,酒(醉)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认定的。每个人的代谢不同,因此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承担扣分、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行政拘留乃至拘役有期徒刑等处罚。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晚上请严格控制饮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