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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通报1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现将查处的1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盟财政局干部范玉祥(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阿左旗文化馆副馆长莫日根饮酒驾驶的问题。

阿左旗发改委工作人员布仁(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阿左旗家畜改良站工作人员伊祥生(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阿左旗巴彦诺日公农牧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七一(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内蒙古贺兰山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兆钢(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阿左旗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张斯琴(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阿左旗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建忠(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阿左旗新华街道办干部白留所饮酒驾驶的问题。

额济纳旗东风镇政府干部巴图苏依拉(公务员)醉酒驾驶的问题。

额济纳旗财政局干部宫卫祯(公务员)醉酒驾驶的问题。

额济纳旗应急管理局干部贺溪(公务员)醉酒驾驶的问题。

乌兰布和示范区巴彦木仁苏木文化体育中心干部王鑫(事业编制)醉酒驾驶的问题。

阿拉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杨勇醉酒驾驶的问题。

“五一”将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要切实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对触犯法律红线的党员干部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阿拉善盟通报14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