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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路菜场”一开就是30年 一场交通事故多人伤亡后他们搬进了新集市

扬子晚报网4月29日讯(记者 刘浏) “以前老街卖菜的摊子齐刷刷地摆在路边,大家买菜都提心吊胆的,匆匆买完赶紧走,每次大货车过来的时候,我都替路边商贩捏把汗啊,以后好了,镇政府帮我们规划了新的集市点,宽敞又安全……”淮安市涟水县某镇某街一个买菜的老大爷喜笑颜开地对回访的检察官说。日前,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就占道经营30余年的“公路集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公路集市”搬迁,并推动在全县开展国省道路域环境专项整治。

这个“国道上的集市”太危险

今年3月份,该院特殊群体办案组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致多人伤亡的案件时发现,案发地位于涟水县某镇乡村道某街路口与233国道交叉路口处。视频监控中熙熙攘攘的人群引起了办案组的注意,按理说国道上应该是车来车往,为什么反而是一副赶集的热闹景象?为什么此次事故中伤亡的是毫无关联的三个人?背后存在什么样的社会治理问题,如何才能实现惩治与预防的双重目的?带着上述疑问,该院特殊群体办案组主动到实地勘察事故地点。

办案组经走访发现,该“公路集市”形成已有30多年之久,商贩们在路边、甚至国道上摆摊设点兜售商品,逢集时更是被围的水泄不通,赶集的人在公路上驻足谈闲,根本不理会过往车辆,吆喝声和喇叭声交织,垃圾遍布路面,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对于农村来说,留守老年人、未成年人是大部分群体,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一手下”新模式让办案更顺畅

若是以前,发现这样的安全隐患后,刑事检察部门一般会将线索移交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线索转办交接后,新的承办检察官需要重新熟悉案情、调查走访,大大影响了办案效率。但今年不同了,涟水县检察院为打通检察业务衔接的堵点,缓解基层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职权配置,将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案件交由专门办案组审查处理,对涉及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实行一“竿”到底,为深度参与特殊群体保护社会治理打开另外“一扇窗”。

3月9日,在全面深入剖析“公路集市”危害性的情况下,解决上述占道经营问题、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该院向涟水县某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合理规划,建设安全、固定的集市点,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深刻认识占道经营危险性,不再从事相关经营行为。同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该县国省道路交通安全运输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清除容易造成群死群伤风险的占道经营摊点,净化路域环境,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检察建议解决困扰30多年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发出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了会办会,规划设置了新的集市点,并通过在233国道两侧张贴横幅、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告知新集市地址,引导商贩进驻。同时建立起以村级巡查为主,城管、民警、联防队共同参与的联动巡查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涟水县交通局亦开展县域内国省道路域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清除占道经营摊点115处,并加大233国道某街道口安保设施建设,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并要求公路站对辖区内国省道责任路段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为村民出行打造出“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这个案件是我们创新特殊群体案件集中办理模式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们还将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为特殊群体社会治理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涟水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庆国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