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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心事“借酒浇愁”,酒驾被查“愁上加愁”

这几天,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连续查获多起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其中不乏怀着心事“借酒浇愁”的违法者,最终却因酒后驾车被查处而“愁上加愁”。

要不到工钱,喝酒解闷被查酒驾

4月26日凌晨1时47分许,南京高速二大队警力在长江二桥收费站开展酒驾查处时,发现北向南驶来一辆黑色小车,驾驶室窗户摇下后散发出明显的酒味,于是现场警力立即将驾驶人孔某带至安检站内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得知结果后,孔某很是难受,他说自己在镇江工地打工,最近一直没有要到工钱,当天从老家安徽阜阳返回镇江的时候,一路上心情郁闷,经过曹庄服务区时便停车喝了一瓶啤酒。之后,孔某继续驾车准备再行驶100余公里去镇江,结果刚刚经过南京八卦洲服务区不远,便在公安检查站被查获。这一起“借酒浇愁”,最终让孔某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和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严重后果。

记挂着海鲜,醉驾上路送给弟弟

孔某记挂着工钱,而另一起酒驾违法者陈某则是记挂着海鲜。4月20日22时15分左右,高速二大队交警在南京长江二桥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陈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车经过八卦洲长江大桥时,被执勤警力发现其身上散发明显酒味,随即将其带至检查站内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检测值为109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抽取血样后,陈某交代,他此前在扬中市喝了酒,准备驾车回滁州老家,半路上忽然想着车后的海鲜再不吃就会坏了,便中途临时改道,准备去南京市栖霞区把海鲜送给弟弟,结果经过八卦洲长江大桥时被查获。如今陈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和相应刑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