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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确有必要 事故处理原则上不扣留车辆

  原标题: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除确有必要,事故处理原则上不扣留车辆

  2月25日下午2:00,上海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郑锦、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局长殷欧、市交通委副主任杨小溪、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介绍上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表示,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上海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联防联控,一手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严厉打击涉疫涉企违法犯罪、提供物资运输安全保障、做好来沪人员管理服务、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营造良好生产运营环境等五个方面推出了20条具体措施,助力复工复产复市。

  其中在交管业务便民利民方面,主要有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积极推行“不见面”服务。

  全面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网上交管业务。市民群众可登录电脑端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h.122.gov.cn)和手机端的“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随申办市民云” APP等互联网平台“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已有2万多位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申办业务,享受了既安全又便捷的“不见面”服务。

  二是便利交通事故处理。

  为减少事故处理过程中人员聚集现象,公安交管部门就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推出了十大便民举措(包括严格限制扣留事故车辆、引导线上处理、借助微信或微信群、线上开展赔偿调解等等),严格限制扣留事故车辆,除确有必要外,原则上不扣留车辆,减少对当事人出行的影响。

  三是引导保障群众延期办理业务。

  2月7日,上海公安交警推出了“临牌车辆在本市道路通行时间统一延长至2月29日”的便民措施,目前,随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等有序复工,上海临牌车主已经可以办理车辆上牌业务。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业务仍受疫情影响暂停办理,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已通过发布公告、电话、短信、APP推送等方式通知考生和驾驶人待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强调,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