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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车掩埋教练车车祸又有2名责任人被刑拘

  砂石车掩埋教练车车祸又有2名责任人被刑拘

  “4・19”龙潭砂石车车祸追踪

  天府早报记者刘睿

  4月19日,一辆满载碎石的大货车侧翻掩埋教练车,造成3死2伤的惨烈事故,大货车肇事司机及其公司法人代表分别被刑拘。5月初,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赵某某也被依法刑拘。昨日,这起事故再次刑拘相关人员―肇事车辆挂车所属单位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邝某某、法定代表人朱某。这也是四川省交警部门首次对肇事车辆挂车挂靠的物流企业实际投资人和法人代表予以刑事责任追究。

  案情回顾“4・19”龙潭砂石车车祸首次拘留肇事车实际车主及法人代表

  4月19日16时32分,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区华盛路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载满碎石货车发生侧翻将驾校教练车掩埋,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4月23日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初步认定,“4・19”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据记者了解,肇事车辆为川 AM8973“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号牌为川 U1177挂“鲁岳”牌重型厢式半挂车。

  4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该责任事故立为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侦查,4月28日,肇事牵引车所属彭州致远运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4月30日,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司机陈某。

  5月4日,专案组依法传唤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肇事车辆实际车主赵某某。赵某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执行刑事拘留。这是四川交警部门首次对事故中实际车主及法人代表进行刑事责任追究。

  再拘两人首次拘留肇事车辆挂车挂靠的物流企业实际投资人和法人代表

  昨日下午,成都市交管局对该起案件调查的最新进展进行了通报,犯罪嫌疑人邝某某作为肇事车辆川U1177挂半挂车所属单位汶川县致远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投资人,朱某作为汶川县致远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安全生产进行投入;未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对肇事车辆进行安全监管。二人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透露,这也是四川省交警部门首次对肇事车辆挂车挂靠的物流企业实际投资人和法人代表予以刑事责任追究。“在该起案件中,四川交警部门首次对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实际车主进行刑事追责,而这次拘留挂车挂靠的物流公司法人代表,也是第一次。此次事故追究责任力度之大,目的就是为了让每一个相关单位、每一个相关负责人都切实地负起责来,我们不仅对驾驶员进行追责,背后的‘老板’们也不能够轻易放过。”成都市交管局事故处理预防处案侦民警表示。

  对话

  不知运渣车出事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在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记者与邝某某、朱某进行了对话。

  朱某:肇事车挂靠在汶川致远物流公司。但什么时候在公司挂靠的?我根本不知道。

  朱某:不知道。

  朱某:有点冤枉。我不知道运渣车出事,我也会承担连带责任。

  邝某某:平时没有对挂车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管,出事却承担责任,委屈。

  邝某某:提醒广大物流企业老总,要以我的今天为教训,车辆上路,安全第一,钱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