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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交警宣传警示曝光在行动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曝光,希望辖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曝光四家高危运输企业

        为扎实开展道路交通“五大曝光行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全社会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曝光力度,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将严重交通违法的四家高危运输企业予以曝光,即昌乐畅通物流有限公司、昌乐海轩物流有限公司、昌乐宏达物流有限公司和昌乐恒峰物流有限公司,请车辆所有人及时处理车辆违法。

        曝光三处事故多发路段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分析近几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的基础上,现公布三处事故多发路段:朱孔路贾陶路口、新昌路黄埠路口、首阳山路南肖街路口,请广大驾驶员经过这些路口时,一定要多注意观察,减速慢行,确保安全时通过。

        曝光三辆突出违法车辆

        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对突出违法车辆进行曝光。机动车号牌为鲁GW5129的重型货车,该车非现场未处理起数为11起;机动车号牌为鲁G98976的重型货车,该车非现场未处理起数为10起;机动车号牌为鲁GV7087的重型货车,该车非现场未处理起数为6起,现场未处理数为1起。请相关车辆驾驶员尽快到就近的检测线进行车辆年检并处理违法。

        曝光一起典型交通事故

        2月3日上午7时10分许,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县局指挥中心110指令,在新城街与育昌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在该路口处一辆普通货车与一辆电动二轮车相撞,经询问及随后调取路口监控发现,货车驾驶员刘某驾驶一轻型普通货车沿昌乐新城街由西向东行驶至育昌路交叉口时,由于闯红灯与倪某驾驶的由西向东至该路口向左转弯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倪某受伤,两车都受损。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做文明守法好司机。

        曝光一例终身禁驾

        2019年5月18日晚上9时23分,田某驾驶一辆长安牌两厢轿车,沿昌乐县新城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传媒集团交叉口时,与张某驾驶的沿该路口由北向南向东转弯的二轮电动车(车载孙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张某、孙某受伤,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田某弃车逃逸。1月7日,张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

        本报记者 宋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