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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法院 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全面提升审判效率

近年来,面对案多人少的严峻审判压力,汝州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连续多年实现了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案件信访率低的良性运行目标。

2017年,汝州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8年,汝州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建立“三项分流”全面优化内外司法资源配置

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就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实现繁案精审,侧重于实现司法公正;简案快审,侧重于实现司法高效,满足不同群体当事人对司法的不同需求。据汝州市法院院长杨长坡介绍,该院立足工作实际,建立了案件“三项分流”机制,以实现全面优化内外司法资源配置。

建立梯次分流机制。根据案件审理难易程度,做好“三次甄别”:立案时,进行第一次甄别,直接将小额速裁案件分流;案件流转至各业务庭后进行第二次甄别,将简单案件交至本业务庭的速裁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团队进行第三次甄别,实现繁案精审。

建立分类分流机制。根据案件类型,做好“四类审判”:成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家事审判合议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专业化审判组织,实现类案分流、系列案件分流、集团诉讼案件分流、关联性案件分流。

建立联动分流机制。根据案件进程,做好“五次介入”。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印发《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行办法》,实现简单案件快速审理。组建司法附设调解团队,聘请专职调解人员101名,通过入户排查、立案前引导、立案时调解、诉中调解、执行和解实现案件诉前化解分流。

推进“五项改革”全面提升审判效率

工作中,该院不断探索创新,持续推进“五项改革”,不断提升审判效率。

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推行电子送达方式,建立当事人微信群,审判时限平均缩短17个工作日;与交警队合作,交通事故案件在全省率先实行诉前送达地址确认制度。推行内部审限管理制度,所有案件的审理期限,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压缩33%。强化当庭宣判工作,确保司法廉洁。2017年以来,该院刑事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99.81%。

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对于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赔偿项目较多的案件,适用“表格式”裁判文书。对于家事、劳动争议等涉及诉讼要素比较集中的案件,适用“要素式”裁判文书。对于案情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

推进审判辅助事务专业化改革。成立诉讼保全中心,集中实施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推行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建立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实现集中送达、证据采集等一站式服务。争取汝州市委政法委支持,建立综治送达平台,健全市、乡、村三级联动机制,由调解员、村组干部直接送达。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顺利完成前两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遴选员额法官53人。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科学核定法官的饱和工作量。

推进构建良好司法生态环境改革。汝州市委将当事人诉讼诚信信息纳入全市诚信体系建设的大盘子统筹规划,由政法委牵头将诉讼诚信纳入对市、乡、村三级综治工作的考核。与工商、国土等15家单位合作,建立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对诉讼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抓好“三项建设”用信息化助推繁简分流

借力现代科技提升改革质效。该院强力抓好“三项建设”,用信息化助推繁简分流。

推进庭审记录方式信息化。该院建立了科技法庭,配备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并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

完善智能审判系统。当事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诉讼服务自助平台,可自助立案并查询相关案件信息;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电子卷宗同步录入、同步生成;审管办对审判流程各节点动态跟踪,实时管理。

建立速裁办公区。该院取得公安机关的支持,在汝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设立速裁办公区,快速审理危险驾驶案件和轻微交通肇事案件。在汝州市看守所筹建刑事审判法庭和远程视频提讯室,为公诉人和律师提供专门办公场所,压缩审前羁押期限,避免押解风险。